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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0〕14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港桂山锚地(18GSA)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转报广州港桂山锚地(18GSA)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穗发改报[2020]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保障珠江口内港口安全生产,提高港口生产效率,同意建设广州港桂山锚地(18GSA)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40402-48-01-051894)。
        二、工程将现有桂山锚地向北侧、西侧扩建并与现有桂山锚地合并使用,充分利用天然水深,按满足5万吨级(不满载)及以下船舶锚泊要求建设货船候潮、待泊、引航、检疫和联检锚地, 锚地扩建面积约6.95平方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清礁工程、航标工程,礁石量约0.84万立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6405万元,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四、广州市港务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11440100MB2D20760W)作为项目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粤交规函〔2019〕826号、珠海农水〔2018〕1020号、珠府函〔2019〕25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港桂山锚地(18GSA)扩建工程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说明的函。
        六、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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