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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0〕13号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变更的复函

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变更“项目建设地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健康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同意实施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020-440605-84-01-012436)。
  二、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城区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小塘院区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医院信息化建设。1、佛山高新区(南海)云医院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含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2、佛山高新区(南海)基于云医院平台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3、佛山高新区(南海)医疗云数据中心租赁服务。(二)老年健康大楼基础设施。新建一座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15层综合楼,拟增加400张床位。(三)老年健康大楼设备配置。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总额5111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财政出资解决。
  五、项目单位: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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