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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审批〔2020〕6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审批黄茅海跨海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粤交集投﹝2019﹞1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功能,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珠海横琴自贸区、高栏港和江门大广海湾联动发展,原则同意建设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40404-48-01-018272)。二、项目路线起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与珠海高栏港高速公路、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相接,经平沙生态公园,跨越黄茅海水域,经江门台山市赤溪镇,终于台山市斗山镇,与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新台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约31公里。  三、项目全线设置桥梁21255米/8座(含互通立交主线跨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隧道2370米/2座;设高栏港(枢纽)、赤溪东、赤溪西、中和(枢纽)共4处互通立交;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全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       四、项目投资估算为127.74亿元(含水田指标预购费用等)。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黄茅海大桥工程规划建设的会议纪要》(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176号),项目资本金比例为60%,由省、珠海市、江门市各按1/3的比例承担,其余资金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筹集。项目由黄茅海跨海通道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400MB2D49408B)按政府收费高速公路模式组织实施。 五、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结合区域路网规划和交通流量流向,深化局部路段路线方案和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六、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八、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176号、用字第440000201900001号、粤自然资海域〔2019〕1397号、粤交规函〔2019〕1603号、江府函〔2019〕182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黄茅海跨海通道工程(珠海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九、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统计局,珠海、江门市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