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20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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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广东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密合作格局基本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琼州海峡经济带和东江生态经济带等跨区域合作建设目标初步实现;粤港澳、粤闽、粤桂琼等海洋经济合作圈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一)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发展。 (一)加强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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